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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化学工业园作业区长江国际内河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4-09-04 16:32:13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港张家港港区化学工业园作业区长江国际内河码头改扩建工程

江苏省张家港市十字港入长江河口处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

苏州炬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4158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046万元,本项目对长江国际公司原有的3个200吨级化工泊位改建为1个2000吨级液体散货码头(1个2000吨级和1个500吨级泊位),并配套建设工艺管线、油气处理装置、消防、环保、生产与辅助建(构)筑物等相关设施,以满足乙二醇、二甘醇、脂肪酸、植物油、工业级混合油等液体散货的接卸及转运。

1)大气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船舶尾气、装船废气和扫线废气。船舶尾气在码头无组织排放,扫线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对应储罐呼吸排放,乙二醇和二甘醇装船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SO2和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因此,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船舶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通过船舶服务单位污水收集船进行接收处置,船舶含油污水和洗舱水经码头接收后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处理。废气喷淋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3)声环境

本项目建成后,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东北和西北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东南和西南厂界达到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安全处置,实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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